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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dmin时间:2023/3/21 11:44:07浏览: /次
一:招生考核形式
我院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多元考核,请各位考生提前安排好时间。
二、现场确认安排
请携带报考材料包括:
(1)《2023年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单》(研招网相关通知中下载打印,手签)
(2)天津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手签)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一页复印件)
(4) 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5)专家推荐信两封
(6)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学位考生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等学力考生要求详见招生简章);
(7)个人简历
(8)申请信(中英文)
(9)研究经历(中英文)
(10)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中英文)
(11)考生本人需提供给面试专家组的其他材料(均为复印件)
三、多元考核
1. 考核对象:通过本院资格初审、公示无异议并缴费成功的学术型博士考生。
2. 考核内容:根据《分子+研究院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中各专业的考核细则进行。
面试中将按照外国语能力测试,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顺序进行。其中,专业综合测试的论文汇报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中的学术工作汇报全部展示完毕后,考核小组进行提问。
3.录取办法:
(1)评分规则:每个考核环节采用百分制,每位专家根据考生综合表现对考生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
(2)总分计算规则:总成绩=外国语能力成绩*20%+专业基础成绩*20%+专业综合成绩*20%+综合素质与能力成绩*40%,单项成绩及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一概不予录取。
(3)录取规则:各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经学校批准的2023级直接攻博、校内选拔、普通招考招生的博士生均记入各专业录取人数之内。
4.调剂原则
若博士名额仍有空缺时,未被第一志愿导师录取的考生,按总成绩顺序依次征集考生本人和拟接收导师双方同意后,方可被录取。如考生不接受调剂,将视作自愿放弃录取名额,本年度不再录取。
四、时间安排
考核时间:4月3日 (具体时间安排,请加群关注后续通知)
考核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11教学楼
通过分子+研究院第一批、第二批资格审核的考生,以及报考化工学院能源化工专业相关导师(陈星、费竹平、关贵俭、杨永安(王熙)、韩明勇、罗浪里、孙哲、张淳、周凯歌)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实名申请加QQ群:756695110。
五、其他说明
为防止弄虚作假,待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学院将进行全面线下审查(包括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及体格检查等方面),对不符合入学条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老师
咨询电话:022-87371889
联系邮箱:molecularplus_gs@tju.edu.cn
附件2: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单(0320发布版)
分子+研究院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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